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局《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》(宁知〔2024〕1号)要求,现就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,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,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:
(一)在2022年12月31日前(含12月31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被授予发明、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(含已解密国防专利,不含保密专利);
(二)专利权有效,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,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;
(三)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;
(四)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;
(五)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;
(六)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;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,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;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。
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,优先推荐基础研究、应用基础研究、突破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。重点鼓励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、获得过南京专利奖、江苏专利奖、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项目申报。
参评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,专利权人(之一)地址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参评项目均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推荐:
(一)省内渠道
1.省知识产权局;
2.南京市知识产权局;
3.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;
4.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;
5.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(自荐);
6.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(自荐)。
(二)其他渠道
1.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;
2.全国性行业协会(不包括学会、商会,参与推荐的行业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,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,网址:https://chinanpo.mca.gov.cn/njgzbg);
3.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(以下简称院士)。
推荐名额分配(见市局通知附件1)。
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,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。
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,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。
1月12日17:00前,通过“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”(网址:https://www.jsipp.cn)完成注册和材料提交,无需另行报送纸件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部委属、省属高等院校(含二级学院)需在“下一个审核节点选择”按钮上选择“省教育厅”作为审核节点,其他申报单位(包含市属、民办高校)按照属地原则,需在“下一个审核节点选择”按钮上选择“南京市知识产权局”作为审核节点。
1月15日17:00省局申报系统将关闭,请关注系统审核状态,及时按审核意见修改提交。
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参评项目将从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程序申报、但未获省知识产权局推荐资格的参评项目中产生,最终推荐名单另行通知。
入围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,按照市局通知(附件1)要求准备申报材料(电子件和纸件),请于1月18日17:00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。
院士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确保相关材料完整、真实、准确,不存在涉密内容,并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组织材料提交。
项目资料电子件由推荐单位登录“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收集”系统(网址:https://send2me.cn/ZHZtD2xq/RZyKIZkzS7tYuA)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。院士推荐的参评项目,由参评单位登录该系统上传项目资料电子件。逾期系统关闭,不予受理。
1月16日17:00前,将院士推荐意见书(需院士签名,附院士证书复印件)或者单位推荐函、全体专利权人声明等纸件材料,报送至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(凤滁路48号A座一楼大厅C103号窗口)。
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、全国性行业协会渠道推荐的项目,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应推荐单位的通知要求,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。
请新区各申报单位于1月16日前将《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南京江北新区申报项目备案表》(见附件4)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05525351@qq.com,完成项目备案。